偏安排日事迹卷二(7/19)
不能自固而降、又不甚著名者,为第五等。献金、献女以媚贼求免者,而北故未受伪官者,为六等:似亦至平矣。内有已受贼官,于五月十四日以未闻贼败,先自逃回者,视本等或减一、或减二等;又有非五月十四以前为北复窜归者,身投司宪、良心未减,或于本等议减等。惟至今未归、归而不出、虽云逃归实受贼差委将为内应,此无论逃于何时,断难减也」。或又曰:「唐以早定六等,致从逆益坚,再召史思明乱。今刑章太峻,无乃激之叛乎」?曰:「臣子所论者,一法而已矣,或诛乱而乱定,或养乱而乱滋。诸降贼者,皆误国庸臣,非纵检横才也。贼之灭亡,岂附逆者能支!然国家不可不立一法,以待杀贼归国者。凡诸从逆未归之家,羁其妻子、录其家产;俟之三年,有能擒贼巨魁、建功于国者,赦。虽极重如宋企郊等,苟能斩闯贼并刘、牛等贼,亦赦之可也。惟终于不归,即加等诛族、没籍,又非六等可论矣」』。
乙丑,召原任大学士蒋德璟入阁。不至。
德璟疏言:『臣负先帝大恩,有大罪三。臣于诸臣中独受先帝非常知遇,而今先帝安在乎!佐理无状,误主辜恩:大罪一也。臣虽班次在后,遇事妄言,同官每为咋舌;而先帝每优容之。即兵饷一事,各边虚冒甚多;先帝令臣与户部堂司商核厘汰,意在蠲加派以恩恤穷民;而兵日虚、民日困、饷亦日绌,臣因循不效,坐致鞠凶:大罪二也。同官七人,范景文等皆能殉难;而臣以独存,臣愧六臣矣!臣与陈演同时罢官,演被拷死;而臣以先出独存,臣又愧演矣!臣潜踪水次,隐忍迂延;既不能如屈原抱石自沈,又不能如虞允文借兵督战。徒托恢复之虚词,以自文其苟全性命之实迹,臣又愧部院诸臣矣:大罪三也。臣负三大罪,而尚可腼颜陛见,以厕足于中兴佐命名贤森布之目哉』!疏奏,上俞之;命回籍,候召用。
大学士高弘图请罢。不允。
弘图,先为御史,曾疏诋东林;及再经起补,又以不附魏珰罢。至是,阮大铖召对,历辨冤状,言弘图素知臣者。弘图乃力言「逆案」不可翻,士英与大铖俱怒;故乞罢。
起张肇林为通政司使左参议。
命勘议原任户部侍郎吴履中。
履中自北归,具疏待罪。时金坛士绅檄云:『先帝焦劳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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