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卷一(6/16)
,尤从宽分别酌议。或原系废籍、或曾经推拟、或原无官守、或有地方之责无兵马之权,倘才堪一割、情可矜原,宜酌定一用之法;不当概以死责。俟贼平论定,乃如唐肃宗时以六等定罪。六曰议褒恤。如范景文、倪元璐、李邦华等传闻确者,立宜赠谥;余待详核论定。七曰议功赏。一阶半级,原用劝酬;恐烂羊酬爵、市饮售官,反增贪幸。今武爵稍宽,文职无滥;综核名实,无开幸门。八曰议起废。大行皇帝从谏如流,改过不吝;初年定案,无容更议。嗣后戍遣、废籍诸臣,清论自在。假或杂揉并进,致伤先帝玉成之德;务使廷臣协议,归于至当。九曰议惩贪。迩来百司贪黩,成盗贼席卷之势。今约在内都察院科道、在外抚按,广刺贪吏,究赃重拟。十曰议漕税。北漕万有余艘,除旗甲有数外,余纲司、柁工、挽夫不下八万人,大半募自外江。今漕登近地,此十余万人无室无乡,游食不已,为患非细;宜下廷臣酌议。俱嘉纳之;命部酌行。
兵部请罢南京守备、参赞各官,依北都设京营等官;又请罢锦衣卫南、北两镇抚官。俱从之。
兵部郎中万元吉议:『南京旧有内外守备及参赞各衔,今宜罢「南京」之名,宜存其旧,以示不忘恢复之意;而京营之制,宜视乎北,以别无敢偶尊之嫌。此后大小各教场,俱应改称京营。其总督、戎政、勋臣、协理、枢臣等官,俱宜如北。仍练战兵,分为十营;兼用土著。大汉止用军校二百名,锦衣旗校止用军校五百名。其锦堂上,止用一员,加提督官旗办事衔。南、北镇抚官,不必用;既昭缓刑,且杜告密』。兵部覆请,俱从之。
己亥,命御史陈丹衷宣谕江北。
丹衷,先以新进士疏请调广西土兵往剿闯寇;故先帝特擢今官,命往调。至是,不果;改宣谕江北。
允大学士史可法请督师淮、扬,召马士英入阁辅政。
南都诸生卢泾材等上言:『南都幸朝廷门户,而朝廷是天下根本。宜别命一督臣,使可法从中调度』。报闻。
庚子,命江南募兵兵部尚书张国维以原官回部佐理戎政。
起原任刑部尚书徐石麒都察院右都御史,管副都御史事謪戍解学龙以原官为兵部左侍郎。
石麒,先帝时以议狱忤旨,削籍;学龙,以荐黄道周,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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