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1/3)
本书系据故宫博物院先后就清代军机处档案所辑的各种史料,集刊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中、法战争期间有关台湾的文件,用补前编「法军侵台档」(「文丛」第一九二种)之不足,因以「补编」称之。
按「法军侵台档」一书,原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依据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外务部档案编印的「中法越南交涉档」选辑;其中固亦有军机处交出或抄交之件,但并不包括该处所有的档案。该处档案,后由故宫博物院收藏。民国二十一年(一九三二)前后,该院就所藏前项档案辑有「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以外,并接续辑印「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其「编辑略例」有云:『起自清光绪元年至三十四年(一八七五~一九○八),凡中、法交涉之关係文件,悉采于册』;可是至二十二年(一九三三),仅编至光绪十年六月,以下并无续刊(已刊二十二卷,分装十一册)。不过,该院文献馆前后编印的「文献丛编」(民国十九年至二十五年刊出第一辑至第三十六辑计八十八种、二十六年继续刊出第一辑至第七辑计六十八种)中,关于光绪十年中、法交涉的档案,尚有片段的收录。本书即以这些不完整的资料,依前编「法军侵台档」所定取材范围选集而成。
本书体例,与「前编」略异。「前编」文件系按收发先后排比,本书则就所集各种资料分别编次。
本书第一部分,即选自「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考军机处原档,计分上谕档、洋务档、摺单档、议覆档、电寄档、电报档……等名目。「中法交涉史料」所载文件与「中法越南交涉档」比较,除军机处所有未经交出或抄交的谕旨、摺奏及其杂档以外,更多「电寄」、「电报」两档文件(「中法越南交涉档」并非全无前项档案,只是未录原电文,分别注明「见电报档」等字样;前编「法军侵台档」,因其无电文内容,并其收发日期及往来机关亦略之)。这些电递往来文件,往往足以显示当时的事实真相。本书採补的摺奏甚少,大部份均为「电寄」、「电报」等件;因摺奏等项已见「前编」者,不再重複。
本书第二部分,采自「光绪十年中法交涉电报档」。这一资料原件,载于「文献丛编」后编(按指民国二十六年编印部分。前此编印者,应称为「前编」)第五辑。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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