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灵验传卷下(5/16)
。少出家。住黄州随化寺。常诵法华。每感征异。时属炎暑。同友逐凉。遣召秀来。欲有谈笑。既至房前。但见羽卫严肃。人马伟大。怖而返告。同往共观。如初不异。转至后门。其徒弥盛。上望空中。填塞无际。多乘象马。类杂鬼神。乃知其感通也。置而遂却。明晨惭谢。朋徒遂绝。秀专斯业。隋末终寺。 出弘赞第七。
第十二段 药王菩萨本事品
自识前身 难通二字 檀香远达 佛手亲摩 药精入怀 池水疗病 癞疮即愈 气力郁增 急疾乃瘳 大风亦利
自识前身
隋开皇中魏州刺史崔彦武。受职行郡。至一邑。忽谓从者曰。吾昔在此邑中为人妇。今知旧住处。因乘马循巷屈曲至一家。命扣门。主人老翁开门请入。武升堂而坐。老翁曰官人何事至此。武即言。吾前身是汝之妻。老翁曰凭何为验。武曰。吾昔诵法华经。并金钗五只藏东壁中。去地六七尺。其隆高处是也。其经第七卷后一纸。火烧失去文字。吾今诵此经。其后恒忘失也。令人穿壁高处。果然得经。火损后纸。并获金钗。一如其言。主人泣曰。亡妻在日。常诵此经。金钗亦其所有。彦武又曰。庭前槐树。吾昔产时解头发置树空中。令人探之。果得其发。主人见已悲喜交集。武即留衣物赐之而去。 出灵瑞集.弘赞传.现应录。
难通二字
释某。失其名。住秦郡东寺。有沙弥诵法华经甚通利。唯到药草喻品叆叇二字。随教随忘。如是至千。师苦啧之曰。汝法华一部熟利如此。岂不能作意忆此二字耶。师夜梦见一僧谓之曰。汝不应啧。此沙弥前生在寺侧东村受优婆夷身。本诵法华一部。但其家法华当时药草喻品白鱼食去叆叇二字。于时经本无此二字。为其今生新受。习未成耳。其姓名某。经亦现在。脱不信者。可往验之。师明旦就彼村访问此家。言毕问主人云有何经书。答云有法华经一部。索取看。药草喻品果缺二字。访云。是太儿亡妇生存受持之。计亡已得一十七年。果与此沙弥年时胎月相应也。沙弥后不知所终。 出弘赞第六。
檀香远达
师讳灌顶。吴越王谥号总持。生於章安吴氏。三岁时便能随母称三宝名。禀承天台定慧之法。晚至称心精舍。长讲法华。化流嚣俗。时有法龙村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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