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5/30)
罪。若是随家常食。每旦及午供养三宝。心常不绝。功德无量。(漆字函第二卷)。
食有四种时非时 果及一切听不听
珠林问。何名。食时。何名过时。答曰。依四分律云。谓明相出时。始得食粥(明相未出即是非时)。乃至日中。按此午时为法。即是食时(僧只律云。过此午时影一发一瞬草叶等即是非时也)。
毗罗三昧经佛说。食有四种。旦天食时。午法食时。暮畜生食时。夜鬼神食时。佛断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时。是法食时也。过此已后。同于下趣。非上食时。故曰非时也。
处处经云。佛言。中后不食。其有五福。一者少淫。二者少卧。三者得一心。四者无有下风。五者身得安隐。亦不作病。
优婆塞戒经云。凡所食者。要先施于沙门梵志。然后自食。当作是念。初下一匙饭时。愿断一切恶尽。下第二匙时。愿修一切善满。下第三匙时。愿所修善根。回施众生。普共成佛。
四分律云。一切苦辛咸甘等。不任为食者。听非时。尽形作药服。
善见论云。一切树木。及果根茎枝叶等。不任为食者。并得作尽形药服。(黎字函第二卷)。
虽献一香一佛所 能遍无量无边方
三昧海经。佛告阿难。若礼一佛。当作是念。诸佛心智。无有限碍。我今礼一佛。即礼一切佛。若思惟一佛。即见一切佛。见一一佛前。有一行者。接足作礼。皆是己身。若以一华。供养佛时。即当作想。身诸毛孔。令一毛孔。出无数华云。运想拟意。供一切佛。一一佛上。化成华台。诸佛受之。于十方界。施作佛事。供养香等。亦复如是。当发是愿。愿此华香。满十方界。供养一切佛。化佛并菩萨。无数声闻众。受此香华云。以为光明台。广于无边界。无量作佛事。礼佛若坐禅。起是供养心。常当发是愿。缯盖幢幡。音乐偈颂。亦作是愿。我今设此少分供具。愿此供具。遍供十方一切诸佛。诸佛受之。于幢幡中。化光明云。于伎乐中。偈颂之中。演好法音。(覆字函第十卷)。
五事不懈渐加功 十善圆成无上果
四十二章经云。众生以十事为善。十事为恶。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骂。妄言绮语。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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