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则 江岸黑龙(2/3)
里数人,逐一审问,邻里皆道其子有弑父之意,身上不时藏有利刀。包公令公人搜惜身上,并无利刀。其父复道:“必是留在睡房中。”包公差张龙前到程惜睡房搜检,果于席下搜出一把鼠尾尖刀,回衙呈上。包公以刀审问,程惜无语。包公不能决,将邻里一干人犯都收监中,退入后堂。自忖道:彼嫡亲父子,并无他故,如何其子如此行凶?此事深有可疑。思量半夜,辗转出神。将近四更,忽得一梦。正待唤渡艄过江,忽江中出现一条黑龙,背上坐一神君,手执牙笥,身穿红袍,来见包公道:“包大人休怪其子不肖,此乃是二十年前之事。”道罢竟随龙而没。包公俄而惊觉,思忖梦中之事,颇悟其意。
次日升堂,先令狱中取出程某一干人审问。唤程永近前问道:“你的家私还是祖上遗下的,还是自己创起的?”程永答道:“当初曾做经纪,招接往来客商,得牙钱成家。”包公道:“出入是自己管理么?”程永道:“管簿书皆由家人张万之手。”
包公即差人拘张万来,取簿视之,从头一一细看,中间印写有一人姓江名龙,是个和尚,于某月日来宿其家,甚注得明白。
包公忆昨夜梦见江龙渡江的事,豁然明白,就独令程永进屏风后说与永道:“你子大逆,依律该处死,只你之罪亦所难逃。
你将当年之事从直供招,免累众人。”程永答道:“我子不孝,既蒙处死,此乃甘心。小人别无什事可招。”包公道:“我已得知多时,尚想瞒我?江龙幼僧告你二十年前之事,你还记得么?”
程永听了“二十年前幼僧”一句,毛发悚然,仓皇失措,不能抵饰,只得直吐招供。包公审实,复出升堂,差军牌至程家客舍睡房床下,果然掘出一僧人尸首,骸骨已朽烂,惟面肉尚留些。包公将程永监收狱中,邻里干证并行释放。因思其子必是幼僧后身,冤魂不散,特来投胎取债,乃唤其子再审道:“彼为你的父亲,你何故欲杀之?”其子又无话说。包公道:“赦你的罪,回去别做生计,不见你父如何?”程惜道:“某不会做什生计。”包公道:“你若愿做什么生理,我自与你一千贯钱去。”惜道:“若得千贯钱,我便买张度牒出家为僧罢了。”包公信其然,乃道:“你且去,我自有处置。”次日,委官将程永家产变卖千贯与程惜去。遂将程永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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