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疏卷下(2/21)
尊者。契佛心地法耳。
△四反复申明。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斯反文也)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即顺文也)。
疏。由上示法无所得。始证阿耨菩提。今又反覆申明。总示法无自相。离诸名字。以令尊者。顿悟如来所证妙果。乃佛心地中。本来具足故。今直示心地法门。于无授记中。而云授记也。故佛实无法得。昔灯佛印证我佛心地之果耳。
△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法疑。(此疑。从上佛在然灯佛前。因无法得而来。分三。初断无佛法疑。二直示法体。三喻示超法体)今初断无佛法疑。
何以故如来者(至)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疏。何以故者。徴起之辞也。疑意由前云。实无有法。得菩提果。故授灯记。若果实无有法得而证佛者。则因既无法得。果亦无法得。云何至佛菩提。而又有法得耶。故佛直示断疑。文曰。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谓佛所证之法。非从外得。性本自如。非生灭之法体耳。岂堕二边者乎。
△二直示法体。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至)是故名一切法。
疏。宗泐师云。所得菩提者。忘情执而理现。荡智相而无生。体露真常。无拘戏论法耳。无实等文者。扫二边相也。谓如来法体。非堕有为相也。故云无实。独露真常也。故云无虚。以是之故。所以如来触处自如。唯佛与佛。乃能究竟。
须菩提下。佛又复示善现。法非法义者。以一切法。虚相本尽。真性本现。故云即非一切法也。亦不可云无一切法。故云是故名一切法耳。所谓即妙有而真空。即真空而妙有。空有镕融。离即离非。独显如如。方契菩提心印法故。
△三喻示超法体。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至)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宗泐师云。上示如来所证真如法体。遍一切处。岂非是长大际相。故佛恐尊者。潜于法体中。生长大见。特示以喻。而徴之曰。譬如人身长大。而起长大见否。尊者因喻。有悟法体。非长短大小量也。以是之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然大身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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