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6/140)
[四]蕴。
一〇四七
以积集趣与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为缘而积集趣法……,[曰]以积集趣之一蕴与所依为缘而三蕴,二蕴……。
一〇四八
以减灭趣与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为缘而减灭趣法从所缘缘生。[曰]以减灭趣之一蕴与所依为缘而三蕴,二蕴……。
一〇四九
以积集趣法为缘而积集趣法从增上缘生,三。减灭趣[……]三。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曰]非积集趣非减灭趣之一……以所依为缘而非积集趣非减灭趣之[四]蕴。以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为缘而积集趣法……于此处组合亦等于因。
一〇五〇
以积集趣法为缘而积集趣法从无间缘、等无间缘、俱生缘,三。减灭趣[……],三。以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为缘而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从俱生缘……,[曰]以非积集趣非减灭趣之一蕴为缘而三蕴与心等起之色,二蕴……于结生刹那……略……诸无想有情之一大种……以眼处为缘而眼识,以身处为缘而身识,以所依为缘而[……]。以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为缘而积集趣法从俱生缘……略……。应作一切之组合。
一〇五一
以减灭趣法为缘而……从互相缘、依止缘、亲依止缘、前生缘、修习缘、业缘、异熟缘、食缘、根缘、静虑缘、道缘、相应缘、不相应缘、有缘、无有缘、去缘、不去缘……。
一〇五二
于因十七、所缘七、增上十七、无间七、等无间七、俱生十七、互相七、依止十七、亲依止七、前生七、修习七、业十七、异熟一、食十七、根十七、静虑十七、道十七、相应十七、不相应十七、有十七、无有七、去七、不去十七。如是应计算。
第二节 逆
一〇五三
以积集趣法为缘而积集趣法从因缘生。[曰]以疑俱行之掉举俱行之[四]蕴为缘而疑俱行掉举俱行之痴。以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为缘而非积集趣非减灭趣法从非因缘……,[曰]以无因之非积集趣非减灭趣之一蕴为缘而三蕴与心等起之色,二蕴……于无因结生刹那……略……以诸无想有情之一大种为缘……以眼处为缘而眼识,以身处为缘而身识,以所依为缘而无因非积集趣非减灭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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