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1/34)
第十七篇
五二一 三鸟本生谭
[菩萨=鸟]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向拘萨罗王训诫所作之谈话。佛向前来听闻佛法之王言:“大王!王者须正当治国,何以故?王不正时,官吏等亦必不正。”佛如第四篇中所述之训诫,语以蹈邪路与不蹈邪路之祸福,详述其他由诸欲而起之祸患,比喻为如梦如幻。佛言:“大王!彼等(诸人)
死不能缓和 亦不受贿赂
战士无能胜 诸人皆必死
彼等旅游他世界时,除依自己所作善业之外,别无所赖。是故奉事劣者,确应舍去;勿为善评,而行放逸,宜勤正而治国。昔日诸王,于佛未出世时,尚能守贤人等之训,正当治国,死后升至天都。”佛应王之请求,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罗奈国之梵与王,因无后嗣,乞愿亦未生男与女。某日,王率多数从者往苑中,昼间于王苑游戏后,在沙罗树下展设寝床,王暂睡眠后醒来,忽仰望见沙罗树上鸟巢,起念欲得,王唤从者一人云:“汝登此树,观察巢中存有何物?”从者登树,见巢中有三卵,向王禀告。王云:“仔细经心,不可破坏。”王于小箱中敷以绵屑,嘱从者曰:“将卵放入箱中,安静降下。”从者取卵降下,王接受小箱,问大臣等曰:“此为何鸟之卵?”彼等答曰:“予等不知,应向猎师询问。”王呼问猎师等,猎师等禀曰:“大王!一为枭鸟之卵,一为九官鸟之卵,一为鹦鹉之卵。”“何故一巢之中而有三种鸟卵?”猎师等:“大王!时逢巧合产下,如无故障,则不腐坏。”王喜自思:“以此为予之子。”于是将三卵分别托交三位大臣,云:“以此为予之子,汝等善为育之,孵出时告我。”彼等均慎重守护。
最初枭鸟孵出,大臣呼一猎师至,问曰:“汝观此为雌抑为雄?”猎师观察后答云:“此为雄鸟。”大臣往王前告曰:“大王!陛下生有一子。”王喜,与彼诸多财物。王云:“汝善育子,吾子命名为尾施缚多罗。”大臣依王所言而返。
其后又逾数日,九官鸟之卵孵出,大臣亦请猎师观察,彼闻知为雌鸟,往王前禀告:“大王!陛下生有一女。”王喜,与彼财物云:“汝善育予女,吾女之名为昆达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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