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3/28)
刹利于此之先送信嘱云:“予在此生活安乐,贵君切勿使彼知悉任何秘密。”释迦族人等知毗琉璃前来,皆谓:“我等不能对彼尊敬。”并将幼年之儿童等全部送往乡间。
王子到达迦毗罗城时,释迦族之诸人集坐于公会堂中,王子往公会堂中站立,诸人云:“此为汝之祖父,此为汝之叔父。”彼向诸人巡回应对。彼为辞仪颇感背痛腰酸,但并无一人对自己答礼,彼见而问曰:“何故对予不返致辞仪。”释迦族之人等云:“青年子弟等已均往田舍之故。”于是,对彼与以敬意。
彼于停留数日间后,随诸多之从者而去。此时,有一下婢以牛乳与水净洗彼于公堂所坐之座椅,并讥嘲云:“此为禹翅刹利下婢之子所坐之椅。”王子从者一男因忘置兵器于堂中,返回来取,不图耳闻对毗琉璃王子之骂声,兵士问其秘密,知“禹翅刹利王妃乃释迦族之摩诃那摩下婢之胎所生”,此男向兵士等传闻此话:“禹翅刹利实为下婢之女”,于是,兵士中大起骚动。王子闻此,心中深为含恨:“甚善!此奴等以牛乳与水净洗予所坐之椅,当予即王位之晓,立即取此奴等喉管之血,以洗净予所坐之椅。”
彼向舍卫城归来,大臣等将一切事向王申述,王对释迦族人发生愤激:“彼等以下婢之女与我。”于是,对禹翅刹利及王子所受之尊敬,完全废止,只与其得相当于奴隶男女之待遇。
由此经数日后,佛来王宫处坐。王进其处白佛:“世尊!贵君之亲族人等与我以下婢之女,故予对彼女及其子废除尊敬,只与其得相当奴隶男女之待遇。”佛言:“大王!释迦族之人等所为,固有不当,如与之,则应与以同族之女。然,大王!予向陛下申言,禹翅刹利确为王女,于刹帝利族王之宫殿受灌顶者;又,毗琉璃亦为依刹帝利族之王所生者,≈lso;母之姓等何关,乃父之姓始为标准。’此,古之贤者所云。有拾集薪木之贫苦妇人而得与以第一后妃之位,而于彼女之胎所生之子得即亘十二由旬波罗奈之王位,称运薪王。”王闻此法语甚喜,“以父姓为标准”,对其母子恢愎原来之尊敬。以上为佛说采薪女本生谭[第七、汉译南传藏第三十一卷第一八六页]。
有王之将军般多拉,因自己之妻末利不产,以为石女,彼云:“汝归里之母家。”遣彼回拘尸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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