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1/26)
第十一篇
四五五 养母象本生谭
[菩萨=象]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一养母之长老所作之谈话。现在此一本生谭之事件与睒摩贤者本生谭[第五四〇]之事件相类似。
佛向比丘等言:“汝等比丘!诸子不可怒此人。昔之贤人等,虽生于畜生之胎,离母七日不食憔悴,虽得受国王适当之待当,彼云:≈lso;无母予则不食。’彼与母相会,始为食事。”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菩萨于雪山地方生为象胎,全身美丽纯白,有八万之象相从。然而彼之母盲目,彼以种种美味之果物与诸象,命彼等送与母食,然诸象不与彼女,而迳自食,彼调查得知其事,彼思:“予弃象群,自养吾母。”夜间不使他得知,伴母往羌都拉那山麓,立于某池之侧之山窟安置其母,以便扶养。
时有住波罗奈都之某林务官迷失方向不能确定,而大声哭泣,菩萨闻彼之声自思:“彼人迷路,然有予立于此处,决不使其人至于破灭。”彼行近其前,林务官恐怖欲逃,彼见之而问曰:“友!汝丝毫不必恐怖,亦勿逃走,汝何故哭泣而行?”“予失道路,今日已第七日。”象云:“吾友勿怖,予将伴汝往人行之路。”彼象使彼坐于自己背上,由森林载出归去。
彼男乃一恶人,彼思:“回至都中,予将向王报告。”彼用目测度树与山峦,由森林出往波罗奈都。恰于此时,王所乘用之象死去,于是王命击打大鼓巡回布令云:“若谁发现适于王所乘用之象者,其人向王提出申告。”彼男往王之前云:“大王!予见一适于陛下乘用,全身纯白具备戒德之象王,予可为引路向导,请王派遣象师等与予一同前往捕捉。”王曰:“甚善。”与以同意,于是派遣象师与林务官多人共同相从前往。
象师与彼男共同前往,见菩萨入池摄取食物,菩萨亦见象师,菩萨自思:“此危险非由他人所起,乃由彼一男人所为,然予有大力,纵有千头之象,亦能击杀,若予发怒,则能供王国兵士所乘之各种兽类溃灭。然若予发怒,则有损予德,是故今日虽以剑斩杀,予决不动怒。”于是决心垂头不动而立。
象师进入莲华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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