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14/43)
“予自会友以来,已久未见。”彼来至曼达宇耶之前时,于途中闻彼被木橛刺杀消息,于是彼往其场所立于一隅问曰:“爱友!汝究竟何为?”彼云:“予无何为。”又问:“汝能否抑制自己之恶意?”曼达宇耶答:“爱友!予对捕予者及王均不持恶意。”“如是言之,如斯具德者之影,依予观之为可悦意。”于是提帕耶那近木橛而坐。时曼达宇耶身体所流之血滴落于彼之身体上,滴落于黄金色身体上,干后成为黑色,自此以来,彼命名为黑提帕耶那。彼终夜坐于其处。
翌日,守卫者往王城向王报告发生之事,王思:“予为不注意之事耶?”急往其处向提帕耶那问曰:“出家者!汝何故坐于木橛之侧?”提帕耶那云:“大王!予为护此道士而坐。然王是否知悉此人之行状及其所为之事?”王告以就其所行未加讯问,提帕耶那对王云:“大王!为王为必须深思注意以处事,享乐爱欲之愚痴在家者非善云云。”彼为王说示教法。
王认知曼达宇耶无罪之事,命为之拔橛,但虽然拔橛而不能拔出。曼达宇耶云:“大王!予曾因行业之罪,蒙如此之不名誉,由予之体不能拔橛,若思与予寿命,可持锯来,将此橛由近皮肤处锯下。”王如其言,但体内之橛则残留不出。当时恰为彼以细签突刺蝇之肛门,签残留蝇之体内,为此蝇未死亡,待其寿命尽时而死。今彼身亦如是不死。
王向道士等敬礼乞恕,使两人共住于庭园而交谈。自此以来曼达宇耶,以木钉曼达宇耶为名,彼即住于王之近所;然提帕耶那于曼达宇耶之伤愈后,回返自己在俗之友曼达宇耶之前。彼进入草庵时,向彼友曼达宇耶报告彼所见者,彼闻之心欢,持有多量之香鬘油糖赴彼之草庵与提帕耶那寒喧毕,洗足然后涂以香油,而饮水后,坐而闻木钉曼达宇耶所发生事。
尔时彼之子祭施童子于[僧庵]廊下之端为球之游戏,其处有一蚁巢为蛇所居。童子于地面投球,滚入蚁巢之穴,落于蛇之头上。童子不知,以手入穴,蛇怒啮彼之手,彼因毒之力,身体僵直,倒于其处。彼之父母判为蛇咬,急抱童子来道士前,放置于足下云:“尊师!出家者知药与护符,请使予等之子恢复健康。”道士答曰:“予不知药,无法治疗。”彼等云:“尊师!贵君为出家人,请舍慈悲,诵念真言。”道士云:“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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