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2/32)
。”然彼女谓:“昨日掸扫寝床,前此亦曾掸扫,如此谁能如何完成此种任务?”
“今予将激怒其子。”于是到处抹散痰唾、鼻涕及白发。彼问:“家中如何如此垢秽?”彼女答云:“此为汝母所为。”彼告曰:“汝不可如此造作。”于是开始言争。彼女曰:“予不能与此恶婆同住于家,或者彼住于家,或者予住于家,汝如何选择?”彼闻彼女之言曰:“予妻!汝尚年轻,任往何处,皆能随处生活,然予母体弱,惟有依赖于予,汝可往归自家。”
彼女闻彼言心中恐惧,自思:“夫与母之间不能分裂,夫惟有爱其母之一途,若予往自己母家,将为寡妇生活,为一凄惨之人。予须如原来得姑之意,善为看顾。”于是彼女自此以后,仍与以前同样只管服侍老母。
某日此优婆塞(夫)为闻法往祇园精舍,恭敬礼佛,坐于一方。佛云:“优婆塞!汝修福业无懈怠耶?服侍老母行迹已满足耶?”彼曰:“予母拒斥予意,带一家女前来,然彼女作如是如是不可为之行迹。”彼向佛申诉一切之事,彼续云:“彼女不能分裂予与予母,今已尽心哺养予母。”佛闻彼之言而告彼曰:“优婆塞!今生汝未依彼女之言,然前生则汝随彼女之言,赶出汝母,因我之故,再使汝母归家哺养。”于是佛应彼之乞求,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之都治国时,某家之子,于父死后,只管奉侍其母,与上述同样服侍其母;一切均如上述所言同样详说。而彼女谓:“予不能与如此恶婆同住,或是彼住于家,或是予住于家,汝如何选择?”彼则采听彼女之言:“我母实使予困扰。”于是向母告曰:“母亲!汝在此家中,时起争端,母可由家出外,住于任何喜居之处。”彼母哭泣而出走,依赖某友之家,作零工困苦维持生计。
于姑出走之时,彼女怀孕,彼女向其夫及邻居近处之人告曰:“彼恶婆住于家中之时,予不怀胎,然而今予则有孕。”其后分娩幼儿,彼女语夫曰:“君之母住于家中之时,未尝得子,然今予则得之,依此理由,可知恶婆之性。”
老母闻之自思:“诚然,予被逐出而得子。”“此世正法已死,若法未死,打母逐出之人不应得子,亦不应安乐生活。今试就法供养死者。”
于是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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