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25/70)
,不可不守戒法恭行布萨。”向三者说诫心之法。三者从其诫,各各入住于薮中各各之栖家。如是经过多时,某日,菩萨观空,知明日为布萨会,语他之三者:“明日为布萨会,请诸位三人受戒恭行布萨。坚守戒与施舍,有大果报,因此,乞食之人来时,诸位由应施之物中施舍食物。”一同承诺,各归己之栖家就寝。
翌日,其中之獭,晨起欲搜寻获物,出往恒河岸边。时有一渔夫捕得七尾之赤鱼,穿串埋于恒河岸边沙中,更下往恒河捕鱼。獭嗅得鱼之腥味,掘沙见鱼,取出后三度呼曰:“此为谁之鱼?有鱼主耶?”三度不见持主,咬串往置于自己之薮中,自云:“时至再食。”于是顾自己之戒法而就眠。豺亦出往搜寻获物,于某田中看守者之小屋中,见有二串牛肉,大蜥蜴及一壶之牛酪,豺云:“此为谁之物,有持主耶?”三度呼之,不见持主,于是以首贯牛酪壶之纽,口咬肉串及大蜥蜴,置于自己寝薮之中,自云:“时来再食。”于是顾自己之戒法而就寝。猿亦入森林之中,持庵罗果还,置于其栖家之薮中,自思:“时至再食。”于是顾自己之戒法而就寝。菩萨亦于应出之时前往觅食,自云:“食突婆草。”入于自己之薮中就寝时自思:“乞食者来自己处所,不能向乞食者施草,而自己又未持有胡麻及米,若乞食之人来至己处,只有舍自己身体之肉。”
依彼持戒之威神力,使帝释天之赤黄毛毡色之石座,生出暖意,帝释诠索,悟其理由。彼思:“予将试兔王。”先往獭之栖所,化作婆罗门之姿而立。獭云:“婆罗门君!何为而立此?”“贤者!予欲得食物,守布萨之日,行出家之道。”“谨尊君命,予行布施。”与彼共语而唱第一之偈:
一
予得七尾鱼 由水运陆上
婆罗门!予有此之物 食此住林中
婆罗门云:“请置此至明朝,然后再如何加以处理。”彼往豺之住处。豺云:“何用而立于此处?”彼依例回答。豺云:“谨如尊命,予行布施。”豺与彼语唱第二之偈:
二
由彼守田处 取来夜食料
串肉大蜥蜴 更有一壶酪
婆罗门!此为我食物 食此住林中
婆罗门云:“请置此至明朝,以后如何再行思处。”于是往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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