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20/152)
花笼中,开始运出。若被检查笼内,则将尘埃投诸于门卫之女。门卫之女,为此而困扰逃避。如是遇有向彼女稍事盘查,即将尘埃投诸其前。自此以来,侍女携笼出入,门卫之女,皆不检查。侍女见时机成熟,将彼男入华笼中,运来少女之前。于是彼男遂破少女之戒。一两日逗留于其宅邸,司祭外出,两即同行乐,司祭归宅,男即隐匿。
其后经一两日,少女向彼男云:“今汝须离此处。”男:“予将与婆罗门一击之后离去。”少女:“如此可与其一击。”于是将彼男隐匿。婆罗门归宅之时,少女向彼云:“予今为汝吹笛舞踊。”司祭:“甚善,吾女!汝可舞踊。”彼自吹笛。少女:“贵君观我,我感羞耻,请蔽贵君之美颜后,予为君歌诵!”司祭:“若汝含羞,可如是为之。”于是少女执厚布为司祭隐目蔽颜。彼婆罗门于蔽颜后吹笛。少女舞诵不久,谓司祭曰:“予将击汝之头。”喜爱少女之婆罗门并不知何理由,即承诺曰:“汝可击之。”于是少女指示彼男前来,立于婆罗门之后,向其头上一击,婆罗门之眼目如同冒出,头起大瘤,痛不可当。呼叫曰:“伸出汝手与我!”少女伸手,置于彼之手上。婆罗门曰:“汝手甚柔,然击人甚利!”
彼男一击之后,将身隐匿。少女于彼男隐匿之后,由婆罗门面部解布,持油来涂其头伤。其后于婆罗门外出时,侍女将彼男入笼运出。彼男即赴国王之前,悉语事之经过无遗。于是国王向出仕前来之婆罗门云:“且作骰子游戏。”司祭应允:“大王!谨承遵命。”国王使人持出投骰子之台,以前同样唱出赌歌,投下骰子。婆罗门不知少女破戒,又附加如前之句,“我家之少女,不在此例中。”虽如是唱赌之歌,结果司祭继续失败。
国王已知此事之原委,向司祭云:“婆罗门!何有例外?汝之少女已破戒。汝自其有生以来,始终即与监视,置监视者于七处,汝思:≈lso;如是可以十分监视矣。’然女人者,纵然入于怀中,持之而行,而能仅忠实于一人之男者,世间甚为少有。汝之少女谓:≈lso;予为汝舞踊。’使汝吹笛,以布蔽汝之颜,命其自己之情夫,击汝之头,使情夫暗自逃走,今汝尚称汝之少女为例外耶?”于是为唱次之一偈:
婆罗门!汝于女面前 蔽覆颜且吹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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