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 大诤(1/4)
一
于僧伽,习决断斗诤裁判之比丘,应知事,应知失坏,应知犯罪,应知因缘,应知行相,应知前事后事,应知作不作,应知羯磨,应知诤事,应知灭诤。不可行爱不应行,不可行瞋不应行,不可行痴不应行,不可行怖不应行。应令悟之事应令悟,应令解之事应令解,应令观之事应令观,应令静之事应令静。言“我得党友”而不可轻侮他党,言“我多闻”而不可轻侮少闻者,我是上座长老而不可轻侮下座。不应说不来,不应依法、律除已来者,灭诤事应依法、律、师教,而灭其诤事。
二
“应知事”者,是应知八波罗夷之事、二十三僧残之事、二不定……四十二尼萨耆……百八十八波逸提……十二提舍尼……恶作……恶说之事。
“应知失坏”者,是应知戒坏、行坏……见坏……应知命坏。
“应知犯罪”者,是应知波罗夷犯、僧残犯……偷兰遮犯……波逸提犯……提舍尼犯……恶作犯……应知恶说犯。
“应知因缘”者,是应知八波罗夷之因缘,应知二十三僧残之因缘……应知恶说之因缘。
“应知行相”者,应依行相而知僧伽,依行相而知众人,依行相而……人……呵责人……应依行相而知被呵责人。“应依行相知僧伽”者,此僧伽能否依法、律、师教而得灭此诤事?如是依行相可知僧伽。众人……“依行相而可知”者,此人能否……得……如是依行相可知人。“应依行相知呵责人”者,此具寿能否立五种法而呵责他?如是依行相可知呵责人。“应依行相知被呵责人”者,此具寿能否立二种法能即实与不瞋,如是依行相可知被呵责人。
“应知前事后事”者,此具寿能否从事至事,或从失坏至失坏,或从犯罪至犯罪,或于[前]否定而[后]肯定,或肯定、否定异语而遁逃之,应如是知前事后事。
“应知作不作”者,是应知不净法,应知不净法之随顺,应知不净法之前分。应知不净法者,应知唯有二人成就法。应知不净法之随顺者,将他比丘之生支入比丘己之口。应知不净法之前分者,好恶色、身触、粗语、为自己供养淫欲、财物之赠答也。
三
“应知羯磨”者,应知十六种羯磨,……四种求听羯磨……四种白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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