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严经义海卷第二十四(7/17)
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虚妄造业虚妄受报皆如空华然于因果未尝乖失)。
若诸众生恶业同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六根十因具足同造诸业入阿鼻狱即大无间具足五事也)。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如第六识同彼眼识唯取自境兼根而作不涉余根不具十因此则六根具造唯造时不兼余根入八热狱次轻于前也○解私谓此亦六根具造十因但前后异时故云各耳如一根对境必与意识同起是名各造若加二三等则名兼境兼根也八无间狱者应同前狱既非经无量劫故知此罪次重于前复恐通举八狱以轻从重总云无间是则十因或不具者当堕前七也)。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身口意六根之三也杀盗淫十因之三也如身具作杀等三罪口意不作又轻于前入十八狱○解十恶业中唯犯杀盗淫罪虽云口意盖助成身业也十八泥犁经云火狱有八寒狱有十火在地下寒在天际)。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
(如身独造杀等一业不兼余罪入三十六狱又轻于前○解上明具三必含复义今云不兼兼即复也亦合云一淫但是文略耳三十六狱并下一百八狱未详名数)。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此独一根只犯一杀又轻于前入一百八狱如意中邪思或不正见未形身口或口处杀人身心无记此等并轻言见见者见只见之一根不兼余根故云见见○标上见作现呼○解能见所见单境单根于杀盗淫单犯一业故罪从轻然经文甚略罪相多品如身业三罪各有根本方便不同岂可一例判入地狱今应且约根本示之其诸方便若同此狱必有劫数长短差别)。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谓由不断三业各各有私故云别造因各各私众私同分故云入同分地谓同业共感无差别同分别业各感差别同分故前文云众同分中兼有元地也皆由妄想发起故非本有○标此答前问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此妄也○解上文五节恶业不同即别作造也所感狱报各从其类即入同分地也妄想发生等并酬阿难前所疑问)。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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