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备志」「占度载」(1/2)
琉球
琉球,在海东南。自福建梅花所开洋,顺颷利舶七日可至。
汉、魏至唐、宋,不通中国;隋尝遣兵虏其男女五千人。元遣使招谕,竟不从。
洪武初,国分中山、山南、山北,称三王;遣使朝贡。十五年,赐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宗镀金银印、金币。使还,言三王争雄相攻;赐诏谕之,并谕山北王怕死芝。十六年,赐山北王印、文绮,王妃侄相寨官各有差。
二十五年,中山遣子侄及其陪臣子弟入国学。上喜,礼遇独优;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
永乐二年,察度卒,诏封其世子武宁嗣王。是年,山南王承察度卒,无子;令其从弟汪应祖摄国事。应祖使来,请命如山北王故事;谕蹇尚书遣使赐应祖冠服,嗣山南王。
九年,中山王思绍令坤宜堪弥贡马及方物。以其长史程复来见,表言:『长史王茂辅导有年,乞升国相兼长史事』。又言:『复本中国饶州人,辅臣祖察度四十余年,不懈于职。今年八十有一,乞令致仕还其乡』。上从之,升复琉球国相兼左长史,致仕还饶;茂国相兼右长史。
景泰元年,中山王尚思达遣人朝贡,三王嗣封皆请于朝。已而山南、山北为中山所并,中山遣使朝贡;令三年一贡,贡无过百五十人。
察度后五传至尚圆嗣王卒,子尚真嗣。嘉靖十一年,尚真卒,子尚清请嗣;遣左给事中陈侃、行人高澄以太牢祀真,封清嗣王,赐王妃冠服、锦币。使臣疏言:『弘治、正德时,修撰罗伦等尝使安南,安南乞留诏敕为镇国之宝。伦为请,得留。即琉球请留如安南,海外远,不得即请;乞下礼官议』!议『请如安南』。使至国授封,王拜曰:『天朝诏敕藏金匮者八叶于兹矣,请留』!使许之。比还,遣其王亲宁吉、长史蔡瀚上表谢。使上「使琉球录」,言『「大明一统志」中载琉球有落漈,王居壁下聚髑髅,非实事;杜氏「通典」、「集事渊海」、「蠃虫录」、「星槎胜览」之所述,亦传者妄也。乞下史馆』!从之。其后为日本所胁,事见「日本考」中。
其俗以盈虚为晦朔,以草木为冬夏。人皆去髭黥手,羽冠毛衣。无礼节,好剽掠。既遣人学于国学,夷习稍变;奉正朔、设官职,被服冠裳、陈奏章表、著作篇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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